創辦人被踢出董事局 毛孩守護者公司入稟禁制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4/10 15:03

最後更新: 2018/04/10 15:03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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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發生內部糾紛的動物保護組織「毛孩守護者」,其創辦人陸家捷入稟高等法院,指公司現時的4名董事,並非根據公司章程作出的適當人事任命,要求法庭頒令宣佈,該4人並非公司董事及執委,並禁止4人以相關身份行事,並交出公司相關銀行帳單及財務報表等。

原告陸家捷,5名被告分別為黎彩雅、陳喜盈、劉互慈、劉苑紅及毛孩守護者有限公司。

入稟狀指,原告為毛孩守護者有限公司的創辦成員、執委及董事。陳則為公司的董事、公司秘書及執委,但她於去年3月25日辭任相關職位。惟4名被告分別於去年3月及8月,於無效的董事會議及特別大會中被任命執委或董事,又將原告未經其同同意下踢出董事會。故原告現入稟高等法院,要求法庭頒令宣佈,該4人並非公司董事及執委,並禁止4人以相關身份行事,並交出相關的銀行帳單及財務報表等,以及公司將陸踢出董事局的決定無效。